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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 “诗词飞扬党旗飘” 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启事

转载 龙门视窗2015/05/14 09:42:3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宣传部 作者:龙门视窗 186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进一步讴歌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县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根据中央和省、市宣传部通知要求,我们面向全县开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诗词飞扬党旗飘”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须为楹联、古体诗词两种形式。作品要求围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诗词飞扬党旗飘”的主题,力求反映中国共产党94年来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内容昂扬向上,充满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县征集作品。凡从事或爱好楹联、古体诗词创作的全县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三、创作评审
中国楹联学会、中华诗词学会成立编辑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6月15日至25日,对征集到的楹联诗词作品进行评奖、评选出一等奖数量为10幅楹联、10首诗词,二等奖数量为20幅楹联、20首诗词,三等奖数量为70幅楹联、70首诗词。
四、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
1.征集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6月10日。
2.投稿方式: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于6月1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县文联邮箱:lmwl7780216@126.com,由县文联向《人民日报》、中国文明网等报送。
咨询电话:7780216

联系人:李桃娟


中共龙门县委宣传部
龙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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