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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七店主卖假性药获刑 其中3人为一家三口

转载 龙门视窗2015/06/30 14:54: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东江时报 作者:龙门视窗 3016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卢思莹 王清 放着药店不好好合法经营,一家三口却卖起了假性药。昨日,记者从龙门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审理一批销售假性药案件,7被告人均以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2个月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每人并处罚金2000元。

  主审法官介绍,这7名被告人中,有贩卖了一年的新手,也有销售年限长达12年的老手,7人中有3人还是一家三口。据悉,7名被告人犯罪过程基本一致,以其中销售年限最长的吴某为例:2003年至2014年9月期间,吴某在龙门县龙城街道某处经营一性用品店,以每盒1到5元不等的价格,从上门销售人员手中购进性用药具,然后高价售出牟利。2013年9月,吴某因在店内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被龙门县药监局作出行政处罚。2014年9月9日,公安机关联合龙门县药监局检查吴某经营的性药品店时,发现店内销售大量疑似假药,随即查处并扣押了“美国力加力”、“德国黑金刚”、“金功夫”等一批疑似假性药品共44个产品。经市药监局认定,在吴某经营的性用品店查获“美国力加力”、“德国黑金刚”等23个品规产品均为假药。

  龙门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等7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制度,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假药,其行为既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又侵害顾客的身体健康权利,产生了社会危害性。据此,龙门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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