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龙门男子借钱结婚 离婚后找女方讨婚礼钱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社会民生 / 正文

20161230173904_3390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龙门男子借钱结婚 离婚后找女方讨婚礼钱

转载 龙门视窗2015/08/04 15:45: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南都 作者:龙门视窗 239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结婚一个月后就分居闹离婚。龙门一对夫妇离婚,男方称为结婚借了4万元,要求女方承担。法院判决离婚,但借款是婚前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

  婚后一月即分居 女方起诉离婚

  据龙门法院通报,女方程某与男子许某2012年底,经人撮合相识,2013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一月开始分居,年底女方起诉离婚。

  程某在诉状中声称,由于许某有严重的生理疾病,丧失性能力,让本来就没有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最终完全破裂,所以要求离婚。

  许某同意离婚,但斥责程某所述“丧失性能力”是歪曲事实,二人有夫妻之实,但程某过门不到一个月,就以出外工作为由离家,多次劝说无果,导致夫妻分居。为操办婚礼花费10 .56万元,“订亲2500元,礼金20000元,购买戒指等”,许某还计算了烟酒、可乐、红包、利市等费用,称为此借款4万元(提供两张借条),收到起诉书和程某离家外出,给自己带来巨大精神压力和痛苦,还应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女方放弃共同财产

  程某对许某借款办婚礼、以及办酒所用款项,均表示不清楚,不认可。但女方表示,夫妻共同财产可归男方所有。法院审查显示,许某送给女方礼金1.9万元,但女方用礼金购置了50英寸康佳电视、洗衣机、微波炉等作为嫁妆送到男方家。

  因此龙门法院判决准许离婚,但没有支持男方诉求,许某所提供的4万元结婚借款欠条属婚前借款,各自承担。原夫妻共同财产如电视机、洗衣机、微波炉各一台以及棉被、蚊帐等归男方所有。

已有0人点赞
急聘工作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