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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一男子外地买毒品销往偏远乡镇赚钱开豪车养情妇

转载 龙门视窗2015/08/21 10:07: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东江时报 作者:龙门视窗 5145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李某买来保险柜存放毒品。

 


▲警方缴获的毒品以及枪具等。本组图片 《东江时报》记者蔡伟健 通讯员杨靖 刘业立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蔡伟健 通讯员杨靖 刘业立 龙门男子从东莞、广州购入毒品,避开重兵把守的县城,专销龙潭等偏远乡镇,并靠此“发家致富”。一夜暴富的他不仅开起了豪车,还养起了情人。

租两屋作吸贩毒窝点

今年4月,龙门县公安局缉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绰号“兔仔”的男子在该县贩卖毒品。经过调查,民警找到了这只“兔子”李某。李某并没有正当职业,却经常出入娱乐场所,大手大脚地花钱,脖子上还戴着一条手指粗的金项链。

经过跟踪调查,民警发现李某经常出入县城东门路两间出租屋,经常有前科吸毒人员进出该两间出租屋。通过调查出租屋的租房信息,民警发现租房者均是一名赖姓女子(20岁,龙门县人)。民警还摸查到赖某是一家娱乐场所的女销售员,与李某交往亲密。经过长时间摸排后,民警终于确认该两间出租屋都是李某贩卖、吸食毒品的窝点。

旅馆赴约被擒

根据民警掌握的信息,李某贩毒网络有4名下线,除了李某的情人赖某外,还有颜某(男,31岁)、廖某(男,28岁)和邓某(男40岁,均为龙门县人)。李某住在县城,但他将毒品市场选在偏僻乡镇。落网后其供认,因为县城地区警方重兵把守不易下手,于是他和下线将毒品贩卖给龙门县地派、龙潭等偏远乡镇的吸毒人员。根据民警的摸查,李、颜、廖、邓四人时常送货到地派、龙潭等乡镇,时而也有地派、龙潭等地的吸毒人员到县城来向他们购买毒品。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线报,李某藏有枪支,而且每次出外送货或者去东莞、增城等地拿货的时候,李某都会带上枪。警方发现,李某是有妇之夫,每次与情人赖某相会都会选在酒店宾馆。8月6日凌晨1时许,警方行动组将从KTV刚下班的赖某抓获,然后将赖某传唤带回公安机关。经过劝说教育,赖某同意配合警方抓捕李某,随后赖某通过电话跟李某约定在县城某旅馆相会,当李某兴致勃勃赶来客房时,被房内守候多时的民警一举擒获。

李某落网后,另外3支抓捕组也采取行动,将颜、廖、邓等3人抓获。

买保险柜藏毒

经过搜查,民警从李某的车内、家里以及赖某的出租屋内搜出冰毒与氯胺酮等毒品460多克、麻古500多粒、“开心水”41支、“奶茶”42包、“Five仔”80粒。此外,民警还从李某家中和车上搜出刀具6把、自制双管火药手枪2支、气压钢珠手枪1支和弹珠300多发。

李某供述,从2010年开始,他就染上了毒瘾,开始“以贩养吸”。他从东莞、增城等地购入毒品,避开县城高风险的毒品市场,将毒品转售给地派、龙潭等地的吸毒人员,从中获取暴利。暴富后的李某买了轿车、金项链,养起了情人,甚至还买来保险柜放置他的致富宝贝——— 毒品。后来,李某干脆雇颜、廖、邓等吸毒人员帮他贩毒,并买来枪支,意图遇到警方抓捕时垂死一搏。

目前,李、赖、颜、廖、邓等人因涉嫌贩卖毒品被龙门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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