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龙公易〔CQ〕(告)字〔2015〕第8号
根据《龙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中心接受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以公开竞价方式对龙门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蓝田医院等16个单位21宗物业(17宗铺位、3宗土地、1宗户外广告牌)面对社会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竞租物业概况
具体标的及招租底价详见附件《招租一览表》。承租者对竞投的物业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招租一览表中规定的使用功能进行依法经营、使用,且证照齐全;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缴款者、报名者、承租者、办理工商证照者应为同一人。
二、竞租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及支付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三、公告时间
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30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5年12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0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竞租保证金需在12月30日下午16:00时前到账(以银行到帐为准,超时不予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部
报名方法:本次竞租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方式报名。
有意竞租者必须先足额缴纳相应保证金,并提供以下资料在报名时间内在指定地址报名(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一)个人:
1、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2、委托他人竞买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该委托书需委托人本人到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
3、竞拍申请书(一份);
4、竞拍保证金收款票据复印件(二份)。
(二)单位:
1、竞拍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行政事业单位)副本复印件(二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5、竞拍申请书(一份);
6、竞拍保证金收款票据复印件(二份);
7、委托他人竞买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五、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竞租人名称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如以企业单位名称竞租的,必须从企业基本账号银行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竞租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2、竞租保证金数额详见《物业招租一览表》。竞投成功的,竞得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竞租成交确认书》分别与各业主(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履约保证金按拍租后的月租金3个月计算(另:永汉户外广告牌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农科所鱼塘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千元),同时凭《租赁合同》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7988086)办理退回竞租保证金业务;竞得者未按规定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的,没收其竞租保证金;竞投未成功的,所缴竞租保证金在竞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每份保证金有权成交一个标的,允许一个竞租人交纳多份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单位: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龙门县支行;
账 号:2008 0259 2920 0017 368
六、公开竞租时间及地点
1、竞租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下午14:30-15:00分前入场,15:00分开始拍租。
2、竞租地点: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交易大厅。
七、竞租方式
采取现场竞价(拍卖租赁权)方式,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增幅为每次50-200元整人民币不等,详见附件《招租一览表》。竞价时同价的,原租户优先。但竞得者竞得该物业后必须与拍租方即时签署《竞租会笔录》及《竞租成交确认书》,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条款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租物业展示
竞租物业按现状出租(详见平面位置图),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前可对竞租物业进行实地勘察。
九、竞租相关费用
龙门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拍卖物业租赁权的佣金由县财政局专户统一支付;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业主)支付。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0752-7988080 (黄生);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752-7888691 (潘生)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龙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men.gov.cn/
龙门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http://www.lmzczy.cn/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ebc.longmen.gov.cn/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