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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龙城第五小学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转载 龙门视窗2016/01/05 22:26:4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龙门视窗 256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门县龙城第五小学新建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2015〕40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门县龙城第五小学新建工程施工。

(二)招 标 人: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龙门县迎宾大道(九明布路段)旁。

(四)工程造价:48684236.92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32730平方米,建设1栋5层教学楼,建筑面积7789平方米;1栋5层功能楼,建筑面积5731平方米;连廊578平方米;室内简易体育馆,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体育运动设施工程;绿化美化工程;围墙、校门等其他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龙门县龙城第五小学新建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 合格 ;工期570日历天【其中第一期工程:功能楼5731平方米及功能楼周边附属工程必须在2016年8月20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八)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统筹。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2人。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门县支行;帐号:44001717436053007600)。投标人在转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工程编号。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代表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交易员进场证(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双方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共同授权,且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个人)。

(6)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8)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9)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10)交易员、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班子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编人员,需提交近半年由本企业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并经当地社保局加盖印章证明,提供社保局的查询电话、网址,一经发现造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它责任的权利。

(11)交易员、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银行电汇单复印件。

(13)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项目建造师、交易员的信息,该告知函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有效);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①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联系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752-7895182);

②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 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和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民营经济报等媒体网站及报刊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752- 778621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2-2869232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7988079

地址:龙门县东门路11号

 

附件:1、招标日程安排表

      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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