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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统计局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

转载 2016/11/12 17:19:2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统计局 作者:龙门视窗 194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县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内容,全面梳理并编制我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对统计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着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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