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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俊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庾燕华):
你公司于2006年10月在龙门县南昆山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龙府国用﹝2006﹞第13240300019号)涉嫌违法用地。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调查通知书》,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携带上述国有建设用地的相关材料到龙门县国土资源局配合调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西林路94国土资源局二楼执法监察股
联系人:叶嘉怡 0752-7784003龙门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