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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晚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县城各主要道路设置卡点,开展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突遇一白色轿车发生自燃,交警大队大队长吴国辉及时发现情况并果断进行紧急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了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当晚行动中,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突遇一辆白色粤B牌号车辆发动机盖处冒烟,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吴国辉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当即判断该车辆是因线路短路引发汽车自燃,他随即从警车中拿取配备的干粉灭火器,随同民警则迅速靠近该车辆一边拍打车门一边呼叫驾驶司机,示意驾驶司机离开车辆。吴国辉带领着副大队长钟志伟与执勤民警不顾烟熏火燎,迅速打开引擎盖并依照平日工作经验用灭火器全力扑火。经众人扑救,最终将火完全扑灭,由于扑救及时,车辆只是发动机舱被烧坏,驾驶室和车辆体框架尚且完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更大的财产损失。
为防止交通堵塞,在火势扑灭后,吴国辉、钟志伟合力将车辆推行至路边,等待下一步的救援清场工作。轿车驾驶人再三感谢交警快速施援,及时保护了其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