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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高富帅”驾豪车 专挑女子“借”手机

转载 龙门视窗2017/12/22 10:30: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东江时报 作者:龙门视窗 426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秦达惠周泽锋 年关将至,谨防盗抢骗。“高富帅”驾驶豪车,佩戴“名手表”,声称自己是台湾人或者华侨过来办事,手机无法使用等借口为由,向路边独行的年轻女子借手机后,将手机抢走。18日,龙门法院向媒体通报了该起抢夺罪案件的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1年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和4000元的罚金。

案例

女子偶遇“高富帅”借手机被盗刷

判决书提到:今年6月9日,被告人阿豪驾驶一辆白色奔驰轿车来到龙门县十字路口某首饰店门口附近,谎称自己刚从台湾过来,以手机无法使用为由,向在路边行走的年轻女子小丽借用手机开热点流量将数据文件发回公司,并让小丽上车等待。小丽将一部价值3800多元的苹果6S PLUS手机借给阿豪后,因其急着去上班想要回手机,阿豪便提议搭载小丽去上班,并提出还要继续借用手机。为打消小丽的疑虑,阿豪将一把伪造的奔驰车钥匙交给小丽作抵押,以便小丽稍后换回其手机。等小丽下车后,阿豪迅速驾车逃离现场,并盗刷小丽手机支付宝人民币500元。

6月25日,阿豪伙同另一被告人阿军故伎重演,抢得被害人小雯的一部价值3500多元的手机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6月29日,阿豪、阿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两人将涉案手机等款项全部退回给被害人小丽、小雯,并取得两被害人的谅解。

手法

租高档轿车 专挑独行女生作案

据了解,两被告人作案用的白色奔驰汽车是租赁而来的,并且被卸下了车牌。阿豪供述:“我租奔驰车是为了冒充有钱人,让人容易相信我,方便我用美国华侨的身份骗抢别人的手机。”阿军说:“我把车牌卸下来是因为作案时想躲避摄像头以及防止行驶超速时被拍照,还有作案时没有车牌比较安全,可以防止被警察盯上以及被他人辨认出来。”

两被告人通过租赁高档小轿车的方式来实施犯罪,并随身携带假名牌手表、假车钥匙、假外币和手机模型等作案工具,把自己打扮成有钱人,且谎称自己是台湾人或者华侨过来办事。他们通常物色年纪在20岁左右的独行女性为作案目标,如果对方有戒备心,他们就会拿出假车钥匙或假戒指押给对方以博取对方的信任。

提醒

涉及钱财要谨慎

龙门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豪、阿军无视国法,结伙或由被告人阿豪单独作案的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驾驶机动车强行夺取他人财物。阿豪、阿军均因犯抢劫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1年,并分别处罚金4000元、3000元。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通过驾驶豪车冒充“高富帅”来实施犯罪的案件层出不穷,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年轻女性不要轻信陌生人,尤其是借用手机或进行转账、汇款等涉及钱财的问题时,应时刻保持警惕。江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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