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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讨薪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转载 龙门视窗2018/02/07 20:59: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南方网 作者:龙门视窗 2571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南方网讯 记者/彭志强、汤云佩 通讯员/刘洪群)春节将至,记者走进惠州市龙门县法律援助处的大门,接待大厅里正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她叫刘徐好,因土地纠纷,涉嫌毁坏他人财物曾被龙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在,需要寻求法律援助。跟随她而来的还有她的两个儿子,刚来到的时候因为气愤,他们的声音都高、有些急躁;在法援处工作人员的解释下,开始心平气和的向工作人员诉说具体情况……。这是龙门县法律援助处日常工作的缩影,春节前,讨薪和矛盾纠纷是高发期,法律援助工作更加繁忙。

图1:龙门县法律援助处主任李勇强在接待寻求法援的群众,在电脑前进行案件录入。

工资被克扣 法援出手讨

2018年春运启动,对于在外工作的很多人来说,带着满满丰收回家过个热热闹闹的年是最大的心愿。来自河南的杨长现、张世玉等六人购买了1月18日晚间回河南的火车票,老板说当天中午会给他们发工资。然而,直到误了上车的点,也没有见到老板的身影,工资成了泡影。

六人一筹莫展之际找到了龙门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接到相关信息之后,法援处立刻跟踪处理。根据紧急或将超过时效的案件情况,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的原则,立即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仅隔一天,就圆满解决了此事。1月19日,杨长现、张世玉等六人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图2:被法援处指派的律师(左)正在了解当事人(右)的案情。

杨长现告诉记者:“说实话,我们六个人都是带着愤怒而来,原本心里都是悬着的,真没想到能够这么快解决问题,真的特别感谢他们。”

记者了解到,六位农民工能够迅速找到法律援助处,并获得帮助,和法律援助处日常的宣传有着很大的关系。

由2017年始,龙门县法律援助处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10场次,邀请参加单位及人员有县总工会,县电视台,广东鼎伦律师事务所,各乡镇(街道)工会,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各乡镇(街道)1名法制副主任。活动采用悬挂法律援助横幅、派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形式,现场咨询及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据统计,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720份,解答法律咨询272人次。

除了“异地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之外,为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法援处提倡“法援宣传不放假”,为群众带来了一场又一场丰盛的宣传盛宴。据了解,龙门县法援处坚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法治阳光 温暖老龄”、“法律援助大回访”等活动共27场次,共接待法律咨询12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740份,解答群众咨询662人次。

图3:春节将至,记者走进惠州市龙门县法律援助处的大门,接待大厅里正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原来她叫刘徐好,因土地纠纷,涉嫌毁坏他人财物曾被龙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在,需要寻求法律援助。

女童被猥亵 律师来维权

2004年,陈杨华到龙门当律师,很快就成为了法援处的坚实后盾,每年处理被指派的十多宗法援案件。其中,陈杨华律师对龙华小学蓝滘教学点负责人翁某猥亵17名女童案印象深刻。2014年6月,龙华法律援助工作站向龙门县法律援助处反应,龙华镇沙迳中心某教学点负责人翁某涉嫌猥亵在校小学生,人数达十几人,事情性质非常恶劣。

陈律师在接到法律援助处的委托电话之后,迅速联系受害者家长,了解情况。他了解到翁某多次猥亵在校学生,在学校的科室、办公室、学校附近竹林等地脱掉学生的裤子或隔着衣裤触摸学生阴部,且言语恐吓或者给予物质利诱,让学生不能告诉家长,受害人数达19人。

“我接手这个案件后,立刻开始处理。因为这种事对孩子除了生理造成的伤害之外,还对她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翁某以为山高皇帝远,什么都不怕,这种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陈律师告诉记者。

法援案件对于社会律师来说,没有多少经济利益,但是陈律师却满腔热血,他告诉记者:“需要申请法援的,都是弱势群体,我是从农村出来的,过过苦日子,能帮就想帮一下。做法援律师肯定不是为了利益,没处理完一单法援案件,心理上很有成就感,这是从金钱的角度无法量化的满足感,也是另一种乐趣。”

张奕平律师已经当了30年的老律师,2017年处理了12宗法援案件,他认为:“法援其实是民生工程,能够实实在在的帮助到困难群体,维护社会稳定,能做这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除此之外,作为律师我们也有义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付出努力。”

法律援助处的每个人都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当作行动准则,正是因为从上到下的努力,才让龙门县法律援助处成了为群众办实事、解决难题的好去处。

图4:繁忙的龙门县法律援助处。

人少案件多 辛劳有人亡

龙门县位于广东省中部略偏北地区,地处珠江三角洲边缘,共有36万人。龙门县法律援助处于1999年4月成立,法援处本有2名工作人员,公职律师1人,社会律师5人。朱素虹作为法援处工作人员之一,2017年12月13日因身体不适被送入惠州市中心医院治疗,同月18日早上8时25分因患急性白血病经抢救无效去世。作为一名忙碌的法律工作者,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朱素虹依然在和同事交代工作。

人虽不多,可是做的事却不少,忙碌,是龙门县法援工作者的日常。

近几年,法援处案件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保证。2014年办理法援案件212宗,2015年269宗,2016年273宗,2017年195宗。几年里,该处成功办结常冠拉纱有限公司等12人的农民工讨薪案、龙华小学蓝滘教学点负责人翁某猥亵17名女童案、塔牌水泥厂门前路段4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案等一系列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受援人对办案人员的工作满意率达100%。

多年来,龙门县法律援助处一直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尤其是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龙门县司法局罗锐祥局长告诉记者:“法援处的人手少,但是工作却执行的非常到位,每个人都尽职尽责,成效明显。正是有了他们的努力和付出,才让法援工作越来越好!”

2016年,龙门县法律援助处被国家司法部授予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当年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图5:龙门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给群众派发法治宣传资料,一位老人在认真地看普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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