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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种竹添新绿

转载 龙门视窗2018/03/15 14:44: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35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活动当天,学生们种下小竹子。本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黄志辉 摄

活动当天,学生们种下小竹子。本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黄志辉 摄

本报讯 (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李秀颜)3月10日,龙门县2018年全民义务植树种竹活动在龙华镇花竹村举行。县委书记陈伟良,县委副书记、县长段致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志光,县政协主席林炳强等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县直正科以上单位和各乡镇(区场、街道)主要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代表、消防官兵代表、志愿者代表、小学生代表及龙华镇干部群众等约500人参加活动,共为花竹村种植竹子6000株,添绿100亩。

据悉,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人人种竹,家家富足”。段致辉在活动中提出,全县上下要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更加重视植树造林,努力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更加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科学植绿护绿。

活动当天,各乡镇(区场、街道)均组织干部群众、学生代表和消防官兵代表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据统计,当天种植竹子达3000亩,共15万株。

●相关链接

农户种竹有奖励

为充分利用龙门县丰富的林地资源,有效调整林种结构,加快林业经济发展步伐,提升产业绿色发展指数,1月18日,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了《龙门县鼓励竹子种植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该县近5年来新造竹林达10万亩,以种植粉单竹、撑杆竹、笋竹等为主,力争到2022年全县竹林面积发展到40万亩。

对累计种植1亩以上或成活株数达50株以上的农户实行奖励,奖励标准按成活株数计算,县财政奖励每株2元。接下来,龙门县将组织相关干部外出学习其他地方发展竹子产业的先进经验,并积极引进竹子深加工企业,努力把竹产业做强做大。 (宇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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