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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本年度第六次会议,审定麻榨镇大派洲6656.62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问题,现公示如下:
(一)该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为: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B14),用地面积为6656.62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8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东面、西面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南面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北面建筑不作退线。
(二)麻榨镇政府负责在地块南面修建不小于10米宽的市政道路,以满足该地块的消防要求。
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作辉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