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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本年度第六次会议,审定平陵街道4899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问题,现公示如下:
地块位于平陵街道电信局后面,根据龙府办函〔2018〕109号,县政府同意将该宗土地划拨给平陵街道隘子村民委,据查《龙门县平陵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宗地的用地性质包括二类居住用地4897.71平方米、道路用地1.29平方米,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4897.71平方米,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35米,停车位配建标准≥0.7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作辉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