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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一男子年少曾偷牛入狱 成家后偷鸡再次被捕

转载 2019/07/03 16:14: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今日惠州网 作者:龙门视窗 87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东江时报讯 记者蔡伟健 通讯员杨靖 刘业立 老人常用 “少时偷针,老来偷金”来告诫儿童,切勿染上偷窃恶习。但是,龙门县麻榨镇却有一名男子,在青年时期因为偷牛被判刑,出狱成家立室后仍不思悔改,专干偷鸡勾当,最后被民警逮个正着。

  从2018年6月开始,龙门县公安局麻榨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多户村民称家里被小偷“光顾”,后院养的鸡被盗。接报后,麻榨派出所联合永汉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在案发村庄走访,民警从群众口中获悉关键线索,案发当日凌晨曾听到摩托车引擎声,往日这个时间较少有摩托车驶入村子。民警调阅了附近道路的监控视频,发现案发当晚有一辆男装摩托车的行驶路线、途经时间与村民提供的线索吻合,且该摩托车后座还载着用麻包袋包裹疑似“鸡笼”的物品,民警遂将该其列为重点目标。

  通过研判,民警判定该名男子肯定会继续作案,于是一方面安排人员在几个目标路段进行蹲守,另一方面根据摩托车特征开展排查工作。2018年7月16日凌晨,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再次发现该名男子踪迹及其驾驶摩托车上的“鸡笼”,疑似作案后逃离现场。于是,负责监控视频的民警立即通知街面蹲守警力进行堵截,在永汉镇墟街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文(男,46岁,龙门县永汉镇人)抓获,并在其绑在摩托车的“鸡笼”中缴获15只被盗鸡。

  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文如实供述了其多次进村盗窃村民养鸡的犯罪事实。刘某文交代,从2018年6月开始,其先后在麻榨镇坳头村、黄牛冚等地盗窃了50余只鸡,除被民警当场缴获的15只,其余均以一只70到100元不等的价格在市场卖掉。此外,民警查询刘某文资料发现,其于1994年曾因盗牛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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