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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门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公安局(公安森林分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协管员公告》要求,定于2018年8月30日进行体能测试。现将体能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龙门县公安局608政工室(龙门县城迎宾大道666号)。
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8月30日上午8:30。
(二)体能测试地点:龙门县体育馆田径场(龙门县龙城街道花围古楼村)。
考生请于8月30日上午提前30分钟到达体能测试地点并报到,开始测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三、体能测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均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三)考生自行前往面试地点,请考生提前做好熟悉面试地点道路交通等准备工作,依据本人实际选择交通工具前往,并注意安全。
(四)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受理考生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52-7872212。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