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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蓝田瑶族乡试点建国家森林小镇 系广东两个入选单位之一

转载 08-29 16:4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今日惠州网 作者:龙门视窗 191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东江时报讯 记者侯县军 继“广东省生态乡镇”“广东省森林小镇”等荣誉称号后,我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龙门县蓝田瑶族乡又获殊荣。近日,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首批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名单”中,“龙门县瑶族森林特色小镇”榜上有名,成为全国首批50个、广东省两个当中的其中一个入选单位。

蓝田石头山下,民俗风情游很火。 《东江时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黄伟光 摄

试点期限一般为3年

森林小镇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17年提出的特色小镇项目,在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国有林场等适宜地点,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合理布局,建设接待设施齐全、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用来提供森林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运动养生等生态产品与生态服务为主要特色的,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的创新发展平台。森林小镇建设试点期限一般为3年,在3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国家森林小镇”并统一颁发标识。此次公布的首批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名单,共有50个单位入选,其中,广东有两个,为龙门县瑶族森林特色小镇和肇庆谷神森林特色小镇。

森林覆盖率达86.07%

蓝田瑶族乡位于龙门县北部,生态环境优美,群山环抱,全乡森林覆盖率达到86.07%,拥有黄西坑、蓝田林场、寒山林场、柯木园等自然生态保护区,大气质量优良,是旅游休闲度假的胜地。

据了解,2015年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正式启动创建“广东省少数民族科学发展示范乡”工作,至2017年多项经济指标居全省7个少数民族乡前列。蓝田瑶族乡还将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与美丽特色乡村建设相结合。为加快推进圩镇扩容提质,在蓝田圩镇东面约600亩土地上建设瑶乡新城区,修编完成《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总体规划》和《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瑶族特色圩街建设和瑶族特色新村建设,融入瑶族特色文化元素,打造瑶族特色小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人工湿地4个,乡级森林公园1个和村级生态公园1个,划定省、市级生态公益林6万多亩,荣获龙门县首个“广东省森林小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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