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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惠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18】559号)予以公开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18】559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