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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永汉镇X261县道旁58012.7平方米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公示

转载 2018/11/18 01:10: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政府网 作者:龙门视窗 314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81023日召开二0一八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永汉镇X261县道旁58012.7平方米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现公示如下:

地块位于永汉镇X261县道旁,用地面积约58012.7平方米(以国土局红线图为准),据查《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总体规划 (2008-2020)》58012.7平方米的土地包含两种用地性质,其中5978.9平方米为林地,52033.8平方米为农用地。会议同意:

(一)5978.9平方米林地,52033.8平方米农用地统一调整为商业用地。

(二)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总用地面积58012.7平方米(以国土局红线图为准),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far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标准停车位≥1.0/100㎡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X261县道不小于10,建筑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5米。

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

联系人:邹作辉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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