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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门县人民法院(下称龙门法院)执行局在获悉两名被执行人的行踪后,派出9名执行干警,通过连续两天的夜间行动,成功找到这2名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回法院。
行动一
11月13日晚上,龙门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举报,称一被执行人入住了鹤山市某酒店。该起案件是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黄某一直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长期在外地生活,下落不明。
(▲连夜驱车赶往鹤山)
经请示领导,5名执行干警立即整装出发,经过近3小时200多公里的车程,终于在凌晨3点到达鹤山市某酒店,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黄某,并将其拘传回法院。
(▲在酒店找到被执行人)
(▲送拘被执行人)
执行干警一行回到法院,已是早上7点,在向黄某释明其不履行法定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黄某仍表示自己无力还款,执行法官遂决定给予其拘留15天的处罚。
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下,黄某在被拘留的第二天,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制定还款计划,申请执行人亦充分考虑并谅解黄某的现实情况,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行动二
无独有偶,11月14日傍晚,龙门法院的执行法官再次收到线索,称被执行人刘某将于当天晚上在惠州火车站乘坐10时25分的列车前往福建龙岩。据悉,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刘某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龙门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干警在候车大厅“埋伏”)
确认线索后,4名执行干警火速驱车赶往惠州火车站,在惠州站铁路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赶在列车发车前将刘某拘传回法院。最终,因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龙门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刘某)
(▲送拘被执行人)
“无论被执行人藏身何地,我们都要把他们找出来。执行工作不分昼夜,永远在路上!”龙门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像这样深夜驱车到外地的执行行动并不少见,执行干警在节假日也要随时待命,有时候甚至要到外省去执行,大家对此都习以为常。
为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龙门法院执行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奋勇前行,深入推进"南粤执行风暴",通过开展夜间执行、集中执行等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奋力完成年底清案任务,全力争取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数据显示,从今年6月份开始“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以来,龙门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64人,结案587件,拘留20人,罚款18人,执行到位金额23253.65万元。
来源/ 龙门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