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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牢固树立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特别是严格贯彻落实休禁渔制度,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加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惠州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龙门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龙门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特别是加大对西林河、白沙河、平陵河等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6月12日至6月17日,现场共查获非法电渔船3艘、网具若干,现场放生渔获物70余斤,努力保护保护蓊郁苍翠、清波荡漾的美丽龙门。
下来,我局将按照“堵住非法源头、打击非法渔船、管好合法渔船”的原则,严厉打击渔业领域和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提高渔业执法威慑力,推动渔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加强宣传。高度重视执法宣传工作,与执法行动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强“以案释法”,特别是对重大渔业犯罪案件的宣传,推动涉渔犯罪案件在重点渔区进行公开宣判,强化警示作用。同时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努力保护蓊郁苍翠、清波荡漾的美丽龙门。
2.完善执法机制。主动加强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县公安局、乡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强化两法衔接,强化执法效能。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执法力量,在重点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形成水陆执法闭环。突出震慑作用,在执法行动中对于发现的大案要案,要敢于碰硬、坚决查处,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3.提升执法效能。健全渔政执法相关规范制度,研判当前渔业违法形势予以重点打击,提升执法效能。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完善“有举必查、查实必究”举报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助力扫黑除恶。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主动将渔政执法融入我局扫黑除恶总体安排,并将渔业领域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主动配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做好案件查办,重点打击使用涉渔“三无”船舶和河上设置定置网等违规渔具捕捞、电鱼等涉黑涉恶活动,努力保护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龙门,奋力书写龙门绿水青山新画卷。
来源:龙门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