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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县城东较场和城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意见的公告

转载 龙门视窗2021/01/29 17:28:3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政府网 作者: 835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各消费者: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县发改局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18〕19号)规定,拟定了《县城东较场和城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下称《方案》),现就该《方案》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结束后,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征求意见及公示时间:2021年1月27日—2月2 日。

  期间,如对《方案》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人、来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我局价格收费管理股联系。联系人:江柳,联系电话:7981839 ,邮箱:spjglm7981839@163.com  地址:县城西林路96号,邮政编码:516800

  特此公告。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

  县城东较场和城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计费车型

  按摩托车(含电动车)、小车、大车三类车型区别计费。小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

  二、临时停放服务收费

  (一)摩托车(含电动车):1小时内免费。1小时外至3小时内收取3元/辆/次。超3小时至24小时内收取5元/辆/次。

  (二)小车:1小时内免费。1小时外至3小时内收取5元/辆/次。超3小时至24小时内收取10元/辆/次。

  (三)大车:15分钟内免费。15分钟外至1小时内收取10元/辆/次。1小时外至3小时内收取15元/辆/次。超3小时至24小时内收取30元/辆/次。

  三、按月停放服务收费

  (一)摩托车(含电动车):60元/辆/月。

  (二)小车:150元/辆/月。

  (三)大车:400元/辆/月。

  四、跨时段计费

  同一车辆在同一个停车场,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的,收费总额不能超过2、3项标准之和计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供水、供电、市政工程抢修车辆。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车辆。

  六、执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关于《县城东较场和城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为缓解县城停车难的突出问题,2020年10月,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利用原影剧院和城北市场地块,改造建设露天停车场项目,新增停车位共211个。至2021年1月25日项目竣工,并移交龙门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东较场停车场位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文化路影剧院,占地面积约为5654.4平方米,内设露天停车位118个;城北停车场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太平路城北市场,占地面积约为3915.3平方米,内设露天停车位93个。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令),《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以及《关于印发<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18〕19号)等。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说明

  收费项目设置:东较场和城北停车场建设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停车设施主要是满足周边群众停车需求,缓解县城停车难的突出问题。因此,该停车场设置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和按月停放服务收费两个项目。计费车型按摩托车(含电动车)、小车、大车三类车型区别计费。

  制定收费标准原则:依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18〕19号)第十条“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为服务对象提供的配套停车设施,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确需收费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收费标准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从低制定”精神,实行从低制定原则。《方案》所拟收费标准,与目前城投公司运营管理的,县城粮所停车场一、二和郑屋山停车场等3个社会公共(公益)性停车场收费标准保持一致,实行同城同价收费管理。

  四、风险分析

  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说明(收费项目设置、制定收费标准原则)已经对收费的目的和标准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的主题。在收费时段的设置上,收费车辆类型摩托车(含电动车)、小车均提供1小时免费停放服务,为群众办事预留了足够的时间。超出免费时段实行收费,目的是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该收费项目,属于低风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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