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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龙门公安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

转载 龙门视窗2024/06/13 15:03:3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龙门公安 作者: 476 阅读 0 评论 17 点赞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打击网络谣言








5月23日,龙门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关于“某企业不顾村民反对非法施工”的言论,迅速引起网民关注和转发。龙门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办案民警进行内容核查,经调查核实,该网民邓某因对该企业不满,便在网上恶意编造、发布谣言。邓某的行为已构成发布、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龙门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邓某作出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 

当前网络信息传播极快,面对网络流传的热点问题,转发发布信息前,应及时收听收看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避免传播散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打/击/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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