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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转载 2010/07/10 18:15: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县政府网 作者:县电视台 263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3月27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城影剧院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187人,到会的代表180人。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邓炳球、廖志基、路熙良、钟均桃、林英、江建兰、梁少文、许志晖、杨绍冲、李舜添、黄志光、李泽鸿、谢月明、李尧佳、黄伟雄、罗冬梅。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路熙良主持。

  本次大会的议程有三项:一是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廖志基同志作龙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县人民法院院长江永良同志作龙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三是听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卫国同志作龙门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廖志基在回顾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时指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以创建文明法治环境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二、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切实改进监督工作;三、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四、依法行使事关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五、增强代表工作活力,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就今后工作的开展,廖志基强调:2008年是我县处于经济社会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切实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监督权,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四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五是深化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六是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县人民法院院长江永良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07年,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服务宗旨,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坚持开拓进取,不断增强司法保障能力。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卫国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07年县检察院不断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二是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坚持科技强检,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三位一体”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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