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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讯 (记者林奶花)记者从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2010年我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普通班的,在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类的,单独划线录取;报考其它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可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另外,户籍在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的汉族考生,在高等院校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中,可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据悉,龙门县蓝田瑶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学阶段被选送或考取所在市的其他中学就读,而户口仍在所属县的,享受少数民族高考招生照顾政策;小学、初中阶段在当地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到新迁移的户口所在地中学就读,以及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初中阶段在当地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迁入我省境内户口所在地读书的,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