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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日前下发了《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决定在我国建立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的“舞火狗”与“惠东渔歌”,成为我省向上推荐申报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近日,记者就“舞火狗”、“惠东渔歌”以及其他惠州民间民俗文化,进行了一次全方位采访调查,发现其中大量民间民俗已经消亡或正在消亡。庆幸的是,这种情况已引起了惠州市有关单位的关注,他们将采取措施实施拯救。
蓝田瑶族乡,位于惠州市龙门县东北部的瑶山(又名寒山)脚下,距县城16公里。1987年设置瑶族乡,是惠州市惟一的少数民族乡。
年轻人嫌“舞火狗”老土
20日下午,在蓝田瑶乡文化站站长杨柏喜的带领下,记者一行人来到距离乡镇不到1公里的杨屋村。据介绍,杨屋村是仍然每年农历八月十五举办“舞火狗”活动的少数三四个村庄之一。
该村的老屋排列成扇形,每一段扇面的房间都紧紧相连,两段扇面房间之间相隔2至3米,作为道路供人进出。杨柏喜称,这种建筑格局也是客家围屋的一种,是瑶族祖先告别山洞(瑶族祖先初以山洞为屋)来到陆地居住后所形成的特殊村寨格局。这种格局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村寨内部村民的关系异常紧密,对外则自我保护排他性很强。
这与瑶族历史上长期受民族歧视、压迫有关,杨柏喜介绍,解放前,蓝田瑶族人被附近的汉人骂为“山瑶狗”、“上建仔酿狗肠”等。
说话间,在村内行了数分钟,杨柏喜把记者等人领到了村庄西头谭有妹家。谭有妹今年73岁,是村内最年老的“舞火狗”传承人之一。她告诉记者,她以前每年都要为参加“舞火狗”活动的村里姑娘们穿树叶裙,教她们跳舞、唱歌(“舞火狗”活动中必跳的瑶族舞蹈和必唱的瑶族歌),最近10多年来已经很少做了。“现在的年轻人嫌祖宗流传下来的舞和歌太老土,不愿学,更不愿跳啊、唱啊。”杨柏喜解释说,“舞火狗”活动在年轻人中已经很不受欢迎了,每年农历十八举行“舞火狗”活动时,杨屋村村长最头疼的就是找不到既会跳又会唱,又愿意担任“火狗”的年轻姑娘(“舞火狗”活动中的“火狗”必须由未成年女孩担任)。
“以前比现在热闹喜庆多了,哪像现在这么少人啊。”听到杨柏喜的话,谭有妹禁不住开腔抱怨说:“往年八月十五(农历)全村人都到祠堂,未成年的姑娘们一个个争着扮‘火狗’,小伙子们个个穿戴漂亮、带着爆竹等着与邻村姑娘对歌,到处都是爆竹声和对歌声,真热闹啊。”
说着,老人哼起了歌曲,仔细听来是:“火狗仔,仲唔来,火狗公,仲唔来,来啰,来啰,冇梳头哩、冇洗面哩……”杨柏喜告诉记者,这就是“舞火狗”活动时唱的瑶族歌曲。
传承300年蓝田瑶族文化
据惠州市群众艺术馆原馆长王杰端称,蓝田瑶族“舞火狗”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民族风俗,有着300多年历史。在世界众多民族的图腾崇拜中,以狗为本族图腾的民族极为罕见,它是怎么形成的呢?
据谭有妹老人讲述:瑶族祖先早年住在深山密林,过着游猎生活,狗是狩猎的得力助手。相传远古时代,蓝田瑶族峒主幼年丧母,是父亲靠挤狗奶养大。峒主为了不忘养育之恩,要峒民永记狗的“再生之母”恩德,要像对待祖婆一样纪念她。于是制定族规,凡是瑶族子民不准打狗、骂狗、卖狗、吃狗肉;狗死之后,要埋在自家后门的菜园地内;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日,以村寨为单位,举行群众性的“舞火狗”活动来纪念狗是“再生之母”。
王杰端认为,蓝田瑶族对狗的崇拜传说与纪念“吃狗奶”、“再生之母”有关,或者也可以说是狗图腾崇拜的一种变异形态,已经发展到和祖先崇拜结合起来。由于祖先崇拜是父系氏族社会的产物,所以“舞火狗”很有可能是渊源于远古的祭祖舞蹈。
杨柏喜介绍,以前蓝田瑶乡对女性有个不成文规定,就是每个少女至少要参加三次“舞火狗”活动,才能进入成年人行列,才能取得结婚权利。因此,“舞火狗”对每个少女来说,到了一定年龄都会自觉地去参加。
为什么一定是要参加“三次”“舞火狗”活动才能成年?杨柏喜解释说,蓝田瑶族由于历史上受外界歧视,因此解放前一直坚持本族通婚、严禁姑娘外嫁的习俗。“舞火狗”活动后进入对歌,同姓男女必须回避,外姓外寨的青年则可结伴前来。对歌时首先要问“唔知妹娘何处来?”“你系哪村人仔女?”等,以防止血缘混淆,进而才可以歌传情、以歌定情。装扮“火狗”的少女只有经过多次活动,耳闻目睹,潜移默化逐步成熟,才知道怎样进行社交活动,也接受了同姓不能对歌的种种规矩。
“舞火狗”在逐渐消亡
“‘舞火狗’所表演的歌舞综合艺术,虽简单而粗糙,但带有很大的原始性、初级性,是惠州保持得最具原生态的民间风俗之一。”惠州市群众艺术馆原馆长王杰端说,“它是文学艺术之源,在文化传承上显示出绵延的生命力,在纷繁复杂的民俗事项中富有代表性。”
但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侵入和现在瑶族年轻人对祖先崇拜观念的日渐淡薄,“这种极具生命力的民俗也正在逐渐消亡”。罗振球,龙门县博物馆馆长,1985年开始从事龙门县文物保护工作,目睹了蓝田瑶族“舞火狗”活动在瑶乡的日渐式微。
罗振球介绍,蓝田瑶乡辖7个村委会81个村民小组和一个居委会,总人口9557人,其中瑶族人口8450人。上世纪80年代,一到农历八月十五,所有的瑶族村民小组(以前称村)都会举办“舞火狗”活动,但到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只剩下四五个瑶族村民小组还会搞“舞火狗”活动。
“现在搞的‘舞火狗’与以前相比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事瑶乡文化工作的杨柏喜告诉记者,以老传统“舞火狗”活动的形式,各个村的“火狗队”在本村舞拜完后,邻近各村的“火狗队”就会汇集一起,似一条长龙蜿蜒游舞到村外的河边。然后,装扮“火狗”的姑娘将身上捆扎的黄姜叶、竹笠和香火统统扔到河里,用河水濯洗手脚并互相泼水嬉戏,从而吸引邻村男青年来对歌,选择意中人,一直对歌到天亮。但现在的“舞火狗”活动不仅只有少数几个村才有,而且也是各干各的,村与村之间的男女对歌也完全没有。
罗振球说,随着一大批“舞火狗”传承人(老人)过世,再过几年,恐怕“舞火狗”会在瑶乡彻底消逝。
“庆幸的是,近日‘舞火狗’被省里推荐申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我们正利用这次机会对它进行全力拯救。”罗振球说,龙门县已经对“舞火狗”活动进行了一次全程录像录音,对一批“舞火狗”传承人进行了采访录音,“希望若干年后,‘舞火狗’至少能在文化馆的档案库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