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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6月1日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期限的到来,县工商局充分履行监管职能,采取五项措施,全力以赴,确保“限塑令”顺利实施。
一是打开“宣传关”。采取悬挂宣传横幅,让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走出去,送法上门、散发传单等方式,将“限塑令”广而告之,大张齐鼓地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大家对“限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与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截至6月5日,我局共悬挂宣传标语共4条,印发宣传资料共3000份。
二是把好“准入关”。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当事人,严格审批把关。
三是开展“整治关”。我局于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检查塑料袋销售单位是否有合法证照,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四是建立“巡查关”。在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建立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日常巡查制度,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单位,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是畅通“投诉关”。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及时调解纠纷,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核查。 (市场合同股陈瑞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