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5措施强化工程建设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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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0/07/12 13:00:4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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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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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黄文韬 通讯员梁诚栋)记者日前从龙门县纪委获悉,龙门县采取5项措施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据了解,该县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使用扩大内需资金项目进行了造册登记,并对2007年至2008年底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
这5项措施为: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该县成立了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龙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认真自查,及时整改。今年7月,该县对2007年至2008年底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三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该县细化分解各机关、职能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四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该县要求各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协作配合。五是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