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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永汉镇梅州村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公示

转载 龙门视窗2017/09/18 00:45: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191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二0一七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永汉镇梅州村面积21925.8平方米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现公示如下:

会议同意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草案):总用地面积21925.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far≤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40米,配建停车位标准≥1个/100㎡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该地块相关规划手续。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2)7781215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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