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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县城卖箩街的一诊所非法行医,造成当事人病情加重,生命垂危,要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抢救。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县卫生局立即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在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摆设有用于疾病治疗、诊断的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用品,一位病人正在进行治疗。经核实,该诊所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诊所进行了取缔,没收用于疾病治疗诊断的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用品15箱(件)。
县卫生局告诫广大群众,不要到不具备资格的非法诊所看病,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