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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份是广东省第十八届“野生动物宣传月”,为进一步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大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近日,县林业局成立林政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小组,连续几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和清理相结合的活动。
活动中,执法人员向群众派发了宣传画册和法律资料等,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详细解答,使群众进一步加深对保护野生动物知识的了解,坚定拒食野生动物的意识,树立良好的饮食新观念。在进行宣传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县城、平陵、永汉、南昆山的市场、酒楼、饭店进行了重点清理,检查是否存在私自宰杀、运输、贩卖、储藏野生动物等行为。
据了解,在整个活动中,全县范围内共清查了市场、酒楼、饭店68间,收缴了一批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其中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原鸡(茶花鸡)6只、长耳鸮(猫头鹰)5只(含死体4只)和“三有”动物鸟类死体221只、泥蛇30斤。对没收的野生动物死体,林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填埋处理,并在永汉镇马星温泉山边对没收的野生动物活体进行了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