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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县人大副主任林英、副县长邬泽勤和县环资委领导在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对我县建材行业粉尘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县环保局局长刘混堂详细汇报了我县近期的粉尘阶段性整治情况,他指出,我县本阶段粉尘整治的重点是平陵、青溪范围的8间经常不稳定达标排放的立窑水泥厂。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建材企业粉尘污染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后,环保局一是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做到领导、人员、车辆、时间四落实;二是抽调了3名监察队员成立专门巡查组,对重点整治企业进行上班前、下班后、深夜、周末的巡查,规定每天必须巡查一次以上,依规范做好巡查检查记录;三是加强检查和技术指导,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闲置和不正常使用粉尘治理设施的三间水泥厂进行行政处罚,禁止企业存在边生产边维修,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通过阶段性整治,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大多数企业都将环保管理列入了日常生产日程,自觉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投入资金,不断完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自觉减轻生产负荷,维持粉尘治理设施有效运转,减少污染物排放。据统计,平陵、青溪范围的8家企业共增加投入环保资金181.5万元,新建布袋除尘器2套、静电除尘器1套,完善大布袋除尘器17套、各工段静电除尘器40套。
林英和邬泽勤一行在环保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现场检查了龙门县青溪水泥业有限公司和惠发水泥业有限公司等建材行业的治污设施和治理效果,并对企业在环保治理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良好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对下一步粉尘整治工作的开展,林英和邬泽勤要求:一是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污染治理的认识,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切实保证除尘设施的有效运作;二是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工作,从严查处违法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