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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转载 2010/07/12 23:51: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县政府网 作者:县农业局:戴纳新 146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门县八达蔬菜专业合作社于 2007年底落户到龙门县平陵镇路滩村, 2009年9月在工商登记注册,注册资金600万元,主要从事蔬菜专业生产和销售。

  该合作社落户到路滩村后,以每亩每年600元的价格分别从白花塘村小组、新屋村小组、井头村小组共80多户村民手中租了300亩耕地从事蔬菜种植,并以每月1000元左右薪酬聘请了这三个村小组10多名村民到该合作社打工。村民将土地租给八达蔬菜专业合作社后,将大部分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解放出来的这部分劳动力,一部分外出打工、一部分到当地水泥厂或石场打工、一部分留在八达蔬菜专业合作社打工、一部分从事其他季节性临时工作。土地流转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据了解,白花塘村小组、新屋村小组和井头村小组土地流转给八达蔬菜专业合作社后,2009年,大部分村民户均增收达10000元以上,人均增收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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