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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6·15”洪灾致使房屋倒塌的192户全倒户有望12月底前迁进新居;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老年人乘坐县城公共交通工具优惠不少……近年来,龙门县以民生工作为重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各项惠民工程的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稳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今年4月22日、5月6日和6月15日期间,龙门县连降特大暴雨引发洪涝灾害,造成大量住房倒塌和水稻大面积受淹,全县因灾缺粮群众较多。灾情发生后,龙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志晖,县委副书记、县长林洪等率有关部门人员第一时间奔赴抗洪抢险一线指导工作,积极帮助灾民抗灾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救灾工作。
针对灾区灾情和受灾群众困难,该县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迅速下拨救灾资金88万元,并及时组织下拨救灾物资,包括粮食120吨、棉被200床、草席2000床、毛巾被2000床、衣服800件以及矿泉水和面包等大批物资,确保了因灾紧急转移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及时得到治疗。
全倒户重建家园工作有序推进
据了解,为尽快帮助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该县制订了重建家园补助标准,对全县192户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进行补助:3人以下(含3人)的每户补助1.6万元,4人以上(含4人)的每户补助1.9万元,低保户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每户再增加0.3万元。在资金来源方面,积极争取省、市配套资金,同时县配套115.2万元。目前省级负担的115.2万元已下拨首期资金60万元,市级负担的115.2万元已到位。
县领导多次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努力配合,抓好全倒户重建家园工作,保证重建家园工作在12月前全面完成并让全倒户迁进新居。目前该县全倒户重建家园工作有序推进,重建补助资金已按进度下拨。
全县6090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该县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乡居民实现应保尽保。2010年上半年,该县有6090户17770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其中城镇490户1686人、农村5600户16084人)。全县全年预算投入低保金1822.8万元(其中低保动态管理资金7万元),其中城镇及国企特困人员253.3908万元,人均月补差125元;农村居民1569.45万元,人均月补差81元。
建立健全低保医疗救助金管理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解决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医疗困难问题,截至2010年6月,该县共发放医疗救助金25.5万元,缓解了低保对象及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同时,该县把五保供养工作落到实处,2010年全县纳入五保供养的有1480户1484人(比2009年增加44人),五保户人均月供养标准为211.9元,孤儿人均月供养标准为600元。全年财政预算安排供养资金453.7296万元 (比2009年增加143.7296万元),五保供养资金按预算由县财政按月直拨到五保专户,及时发放到五保对象手中,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每年春节和重阳节慰问特困老人
每年春节和重阳节,龙门县都拨出专款,组织慰问该县的百岁以上老人和部分特困老人。连续几年都在重阳节举办“老人节”活动,在社会上掀起尊老敬老热潮。
据悉,该县积极落实老年幸福和谐工程,制定老年人乘坐县城公共交通工具优惠办法。目前,该县已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95张,为老年人在惠州市区乘坐公共汽车提供便利。与此同时,认真做好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2010年上半年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据了解,该县9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17人。
特约通讯员刘耀龙 通讯员钟伟锋张卫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