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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食用农产品标识挂牌工作拟9月底前完成

转载 2010/09/26 13:18:3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农业局 110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和《惠州市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县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提升我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近日,县农业局举办了镇级食用农产品标识挂牌工作会议,标志着镇级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全面启动。据悉,该项工作将在9月底前完成。

    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渔业局有关负责人及各建制镇农办主任、兽医站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农业局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负责人详细讲解了食用农产品标识挂牌工作的程序及注意事项,介绍了上半年在县城开展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的 经验和做法,部署下阶段建制镇实施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的工作。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对该项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多向镇领导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二是多与工商、物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配合;三是多向县农业部门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争取帮助;四是多注意处理问题的方法,争取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会上气氛活跃,讨论热烈,大家纷纷表示要全力以赴,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任务。

    实施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根据《龙门县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上半年,我县已顺利完成了标识管理工作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县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产品销售店及农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全部实行标识经营。从9月中旬开始,食用农产品标识经营将在各建制镇全面铺开。这对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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