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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这个影响面广、对百姓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龙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09年11月以来,在全县开展了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全面检查了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截至2010年10月,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75家次,查获以虚假批准文号冒充药品的产品4个,货值1000余元。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县药监局召集全县各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要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充分认识非药品冒充药品这种违法行为的本质及其危害性,认真做好各自单位得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在社会广泛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的宣传工作,利用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的机会,在社区、广场、集市等地点进行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识别药品和非药品,自觉抵制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营造合理用药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县的非药品的购销情况得到进一步好转,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对该类产品的危害性认识已大幅度提高,并增强了自觉抵制的意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有了进一步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