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开展“阳光检务”提高社会公信力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政府机关 / 正文

20161230173904_3390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开展“阳光检务”提高社会公信力

转载 2010/11/19 11:38: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谢 磊 100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 特约通讯员陈建清)龙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志晖日前率队到龙门县检察院调研。

    许志晖充分肯定龙门县检察院在班子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职务犯罪以及法律监督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提出5点要求:一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人民利益,在履行职能的同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二要继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找准薄弱环节,配合“廉洁自律保健操”活动,创新工作方法,为打造廉政环境作出更大贡献。三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龙门的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阳光检务”,提高社会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相信检察机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四要加强对各类诉讼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诉讼程序公开。五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共同努力,各尽其责,为构建和谐龙门、推动龙门大发展而努力。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