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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转载 2011/01/24 20:14: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5743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近日,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顺恒带领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同时还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是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教育的现实需要,是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黄顺恒要求,全体中心组成员要充分认识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重要性,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明年的检察工作一起谋划,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要深刻领会《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精神,把思想真正统一到高检院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公正执法,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每名领导干部廉洁从检。

    党组成员一致表示要坚决执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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