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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禁令无阻群众“燃烧的热情”

转载 2011/03/02 09:47: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新龙门增刊 13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在喜庆的日子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一个传统习俗。对广大群众来说,结婚、春节等等都是好日子。每到年底、年头(旧历年)时期,好日子特别多。因此,该时期无论是县城还是乡镇,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特别多。

    “前几天我经过西林路时,一个结婚的迎亲车队行走在大街上,不时地往地上投掷鞭炮,鞭炮纸飞得到处都是,鞭炮烟也到处飞。”近日,群众刘阿姨投诉说。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传统,但是不分地点、时段燃放,不但会制造垃圾、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甚至有可能引发火灾。

    就该不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哪里该禁、哪里该保留等问题,近日,网友们在网络上打起了“口水战”。

    “临近年尾就特别多喜事,结婚、冬至、过年等等,一到甘既时候县城就会有好多人烧鞭炮,D鞭炮纸、鞭炮味搞到乌烟瘴气,又制造噪音。大家话政府该唔该加大力度去禁止放鞭炮?之前都好似话唔准烧,点解会屡禁不止呢?大家觉得应该点先禁得到呢?”楼主“懵懵懂懂”的帖子一出,立即有网友进行跟帖。

    网友“xoi”说,“没鞭炮,节日就没什么气氛了。听鞭炮声,看烟花,才觉得是过年。”网友“游心”说,“传统节目是要保留下来的。”网友“kent”说,“没了炮竹声等同废除科举制一样!小孩当然就要有家长陪同下才能玩啦,尽量选择空旷的地方烧。”

  跟帖的大部分网友都表示希望能够保留这一传统,这样节日才有气氛。支持保留的同时也有持反对意见的网友。

    “随着龙门城市化的进程,县城地区禁止燃放鞭炮是势在必行的。你看,像广州哪有大街上烧鞭炮的。龙门要现代化啊。”网友“wonderful020”表示。“不要在大街和小区放就可以了。”网友“aNiu”认为,放还是要放,但是要选择地方来放。“乡镇要禁那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县城地区就应该禁止,如果连县城地区禁止放鞭炮都实现不了,那样创文明县城岂不难上加难?只有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那样才能真正禁止。”网友“hyphen163”苦口婆心地劝说道。

    据悉,县政府曾在2008年2月起公布了“禁止在县城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明确规定了我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县城北部和西部,从环城北路的蓝田桥头、王坪桥头到环城西路的城西桥头、龙门中学路段以内;南部,甘南路两旁新城区到卫生学校,香滨路到少年宫,沿江路西林桥到龙珠广场以内;东部,沿迎宾大道财政局路段至水头源路段以西。另外,通告第三条规定,凡是违反通告燃放鞭炮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条规定,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燃放的烟花鞭炮不仅价格不菲,能够“搬得上台面”的少则上百元,多则几百、上千元,有的甚至过万元。同时还造成了交通拥堵严重、红色垃圾成堆、污染空气导致空气质量下降等后果。燃放烟花爆竹后,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物质就会增加,对人体呼吸系统造成不利影响。(沈知尚)

□ 记者手记
    应引导群众有序有度燃放烟花爆竹

    鞭炮和烟花作为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的衍生产品,在我国的历史文化长河中,是光辉的一笔,也是一个延续上千年的民间传统。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对于已经深入人心的传统和习俗来说,如果想要完全禁止或根除,也是比较困难的,同时也不应该一刀切地将其禁止,而是要与时俱进地加以改变。有群众建议,可以借鉴其它地方的经验,有选择地燃放。例如春节等重大节日可以组织集中一处地方进行燃放。(沈知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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