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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悔罪意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树立学法、守法意识,龙门县司法局结合本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并制订了工作方案。
3月15日,龙门县司法局在龙城街道办组织了该辖区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学法和考试,邀请了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授课,在讲解《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的同时,还学习了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试。试题的内容涉及刑法等相关内容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社区矫正的作用等等。通过学习和考试,一方面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改造情况的一次检验;另一方面也能让社区服刑人员牢记社区矫正的各项相关规定并且严格遵守,便于对其进行管理。
考试结束后,社区服刑人员都认为通过学法和考试,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并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服从管理,认真改造。
根据方案,近日,县司法局将继续到其他乡镇,组织开展相同的学法和考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