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本报讯 (记者谢 磊 通讯员梁丽通唐广祥)记者从龙门县日前召开的《龙门县志》(稿)终审会议上获悉,《龙门县志》(稿)编纂工作得到省、市有关领导及专家充分肯定,第二届 《龙门县志》(稿)通过终审,这是我市县(区)首部通过终审的第二届志书。
据了解,第二届《龙门县志》(稿)的修编是一项大型文化工程,该工程从2004年开始启动,共有120多名撰稿员、16名编辑人员参与。2008年6月,经过4次调整和修改编目进入总纂阶段,2009年4月,完成第二届 《龙门县志》(稿)的总纂。经县初审、市复审,于2011年3月30日通过市终审。
据悉,地方志书是全面记述各地经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2006年,国务院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地方志工作。该《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书是地方政府的 “官书”,修编地方志书是地方政府的“官职官责”,地方志书每10年修编一次。龙门县于明弘治九年建县,至今已有500多年县史,现存可查的旧志有6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