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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期从龙门县获悉,龙门县针对本县地质灾害频繁、农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等现实问题,在全省率先落实农村农房保险保障制度,为广大农民群众解决了住房方面的后顾之忧,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据了解,该县自2010年初开始筹划此项工作,并与市、县金融和涉农部门就落实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进行研讨磋商,最终达成共识,制订了组织实施方案并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据悉,该县自2010年9月起将全县7万多农户的住房全部纳入保险保障范围。保障范围为:因自然灾害、火灾、水灾、雷电、爆炸等造成的房屋损失。将农户自负的2元保险费改为县财政支付,并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了政策的延续性。同时,该县把实施此项制度作为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惠民工程,强力抓好落实,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牵头的监督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关台账,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记者 谢磊 特约通讯员 陈建清 通讯员 朱斌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