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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工商局反馈的投诉信息,6月15日下午,我镇工商所、派出所、安监所联合行动对水电邨某幢某号一间无证照经营的网吧进行检查。
到达现场时,检查人员叫门后,该房有青年打开房屋的木门询问:“是干什么的。”检查人员回答:“是来上网的”。该青年示意到前面的商店去,检查人员转到水电邨门口左边商店时,发现该商店里面(用货柜隔离的暗房)有三台电脑,电线、网线等杂乱无章,正有两个青少年正在上网,经询问两个上网的青少年得知,在该商店的网吧上网,每小时收取2元费用。
经了解核实,该网吧正是被举报的户主经营的,网吧属无证照经营,且该商店之前曾被工商部门责令其不得无证照经营网吧。这次根据群众举报,并现场有上网青少年为证。对此检查组决定对其三台电脑依法进行扣押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在检查人员扣押电脑时,该店主强行夺电脑,不听劝阻,对抗执法,对此公安机关以妨碍执行公务将其治安拘留。
欢迎广大群众对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举报,电话:7600614(永汉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