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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实现新农保两年全覆盖

转载 2011/06/30 20:47: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新闻中心 熊亮 185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签订新农保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

    6月30日,记者从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简称“新农保”)全覆盖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县将用2年时间在全县建立新农保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农保先行试点工作将在蓝田、龙江两个乡镇展开,预计2011年12月全县新农保覆盖面将达到20%以上,2012年6月30日前要实现全覆盖。县委副书记、县长林洪,副县长林炳强参加了会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林洪指出,“十二五”时期转型升级的重点就是民生建设,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不仅可以消除农村居民养老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还有助于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内需。鉴于新农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林洪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要着力吃透政策,并将新农保的意义、实惠和参保流程宣传到位。通过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各乡镇要把握原则、结合实际,努力创出先进经验。

    为进一步落实好新农保工作,林洪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养老基金是农民群众安度晚年的“养命钱”,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基金监管。针对新农保试点工作,政府还将成立督导组进行动态督促检查,强化监督问责。

    林炳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做了部署,他要求,下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好摸清农村居民底数的基础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对县、镇两级经办机构的管理。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出新农保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县人社局负责人就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和两年全覆盖实施方案作了说明,龙江镇、蓝田镇和县财政、县社保局负责人作了发言,县政府与龙江、蓝田两个乡镇签订了新农保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按中央政策规定,在新农保试点县,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并且已经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了老农保,但未满60周岁并且没有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再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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