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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铁的纪律保证“创卫”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一、加强督促,落实整改。 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经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或县级领导督办整改两次以上工作仍未落实、影响该县“创卫”工作整体推进进程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约谈,并严格按照《龙门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监督管理条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加强公共设施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廉洁优质。 一是工程立项前均进行公示。对县城垃圾中转站、公厕、卫生村村道硬底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可行性、选址、立项等过程一律先经项目监督审定小组把关审核,严格按照《龙门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在县内官方媒体及拟定建设所在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在没有社会异议的情况下,才能上报立项。二是对工程建设全程监督。 项目监督审定小组负责对参与竞标的施工队伍进行审核把关,主要审核施工资质、技术力量、社会信用等,并在招投标现场进行监督。严格规范施工行为,动工前把建设工程名称、施工队伍基本情况、监督检查机构等内容在县政府网和建设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建设过程中,通过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检、工程队自查和县验收组实地查验相结合,强化监督效果,确保工程质量。规范职务行为,由项目监督审定小组对重点项目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教育,防止出现贪污挪用、截留资金、拖欠工程款等不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县共对项目负责人谈话 36 人次。三是规范工程验收程序。对工程质量建设和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把关,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将项目完成工程量、效益预估、使用年限等内容公开。上报相关部门验收,凡不符合标准的工程项目,一律返工直至合格。从 2009 年至今,该县“创卫”相关工程未出现一项因质量引起的返工工程,没有一名干部因玩忽职守或经济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三、建立评审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县创建办严格按照《龙门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及《龙门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任务分解细则》规定,每星期均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的包括责任区卫生整治、资料报送等各项创建工作进行评审打分,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定期抽查,评审分数低于 80 分的均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乡镇及单位,并督促其在一周内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