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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加强种粮直补贴资金监管确保2672.9万元直补贴资金廉洁高效

转载 2011/08/11 08:59: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纪委 朱斌彪 172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今年以来,龙门县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强全县种粮补贴资金监管,确保农户利益不受侵害,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今年 1 — 6 月,全县共发放种粮直补资金 2672.9 万元,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未发现任何贪污、挪用、截留资金行为。

    一、种粮补贴政策宣传到户。 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全县各级共召开种粮补贴工作会议 40 多场次,印发宣传资料 10000 多份,悬挂宣传横幅 150 多条,张贴宣传标语 3000 多张。充分利用各种农村工作会议、村务公开栏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平台等载体进行宣传。同时通过发放“农民负担监督手册”宣传种粮补贴政策,印发了 5.2 万册印有种粮补贴政策内容的小册子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做到了家喻户晓。

    二、制定种粮补贴申报工作流程图。 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农户自报面积——村小组、村委会、镇农业办核查——张榜公布——县、镇抽查——汇总存档、上报等 7 个程序进行。

    三、做好统计、公示、检查工作。 一是做好种粮面积的申报统计。由镇农业办负责组织村委会干部逐一入户发动农户申报种粮面积,做好摸底统计工作。二是及时张榜公布。对符合直补条件的种粮户在所在村民小组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分两次进行:先是公示申报面积,公示期为一周;之后是公示种粮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使农户了解全村补贴资金领取的实际情况。三是抓好核查工作。由各乡镇纪检、农业和财政部门对各村申报的种粮农户进行核查。县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到镇、村、户进行抽查核对,确保种粮补贴面积的准确性,防止发生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四、规范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 种粮补贴资金全部采取“一折通”形式发放,由各乡镇财政所根据农户在乡镇信用社或邮政银行开设的账号,委托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到农户帐上。县、镇财政部门设立种粮补贴专户,专款专用,确保种粮补贴发放到户,从制度上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行为。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查弄虚作假行为。 一是要求各级对种粮补贴工作做到“四到户一公布”: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现到户,在村务公开栏和自然村进行张榜公布。二是县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县、镇均设立种粮补贴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种粮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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