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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9月6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联合永汉镇城乡规划所、经济办、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水利站、派出所协警、信访办和信息办等有关职能部门,对马星村落马桥村姚某某一处非法占用耕地和破坏水利设施的违法建房进行了拆除,有效遏制了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8月29日,永汉镇城乡规划所和镇国土资源所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至马星村落马桥村小组时发现,省道S119线东侧的农田保护区中有一处占用耕地和破坏水利设施违法抢挖建房基础,占地约100多平方米。经查,该建筑为姚某某擅自占用耕地所建,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占用耕地。执法人员对违法建房户明确了《土地法》、《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政策宣传,申明法律的严肃性,作了耐心的思想工作,并立即发出停止违法占用土地的通知,限期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违建人置若罔闻,拒不签收通知,并利用星期六、日继续抢建。
9月6日,县、镇联合组织有关职能执法人员20多人,动用拆除机械,对姚某某违法占用耕地和破坏水利设施实行强制恢复水利设施,确保水利畅通。同时责成姚某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在该耕地违法建房。通过此次活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保护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