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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查组到我县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转载 2011/09/14 23:04: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新闻中心 黄雪冰 104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钟伟宁率领检查组一行8人到我县,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集中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关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分别检查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情况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路熙良,副县长林炳强等出席了汇报会。

  汇报指出,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我县制定实施的25件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查,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不合法而提出审查的申请,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也得到市政府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认可。今年上半年,我县对16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失效或废止20件规范性文件,目前保留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48件,切实把失效、废止和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之外。

  在听取了我县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情况、发文记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制度、备案审查登记和有关资料档案等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我县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表示满意,指出我县的备案工作认真负责,登记较规范。检查组各成员还分别针对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悉,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规范性文件往往涉及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关系到老百姓的幸福。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对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定县人大法制室具体负责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由法制室对县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接收、登记、归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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