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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县城的主要街道发现,印有“环卫”标识的巡逻车亮相街头。县环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装备的电动环卫巡逻车专为环卫巡逻设计,可一次性载8名环卫执法队员,以车载电池为动力,不仅噪音低、无污染,而且视野开阔,行走平稳,于今年3月1日正式配备到环境卫生监察队。
“电动巡逻车投入使用后,大大方便了我们执法队员的执法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大规模的执法活动。”环境卫生监察队副队长黄锐波表示,平时我们执法时都是通过骑摩托车或者步行进行,一遇到下雨天就特别麻烦。县环卫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动巡逻车投入使用后不仅可以节减开支,减少车辆废气排放,有效发挥执法工作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还很好地弥补了环卫局执法队在巡逻中装备的不足。
据该负责人介绍,电动巡逻车电瓶电压为48伏(由8块6伏的电瓶组成),核载8人,最大时速可达30公里每小时,一次充电时间为8至10小时,充满电后续驶里程达80至100公里。该车主要用于巡逻县城内繁华路段,加强街道马路的检查,处理日常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环境卫生法律法规行为问题。
县城地区不少市民认为环卫部门装备电动环卫巡逻车的做法可取,既可加强县城主要街道的卫生检查,又达到了环保、卫生的要求,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执法部门使用该类型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活动。
在县城某单位上班的黄女士表示,很多大城市都能够看见这样的巡逻车,特别是公安执勤用车,县环卫部门首先配备了这样的巡逻用车,希望县内其他执法部门也能配备这样的车辆,减少大气污染。
市民张先生表示,这种用车不但在公安部门大量使用,而且在高尔夫球场、景区、大型售楼处都能见到。
市民吴先生却认为,电动巡逻车只能起到巡逻作用,但要真正起到执法作用,还是机动车辆实用。他指出,电动巡逻车配备到执法部门后,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不能取代机动车辆。
据了解,除县环卫部门外,县城管等部门也打算购置电动巡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