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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龙门县清理国家公职人员不良欠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清理国家公职人员不良欠款工作将分为3个阶段进行:动员还贷、行政问责、法律诉讼。其中在行政问责阶段中,针对恶意拖欠贷款的公职人员或担保人员将进行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任、不奖励等处理。
会议要求,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影响恶劣,危害层面广,不仅影响党的形象,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而且还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环境。为此,应尽快清理国家公职人员不良欠款。此外,还要努力打造诚信龙门,建立安全稳定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应健全制度,进一步改善内部管理,进而减少不良欠款的发生。
据了解,清理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动员还贷阶段(5月17日至7月2日),由单位一把手负责劝导该单位欠款人员以及担保人员在时限内主动还清欠款;行政问责阶段(7月3日至8月2日),由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个别恶意拖欠贷款人员进行问责,并对其进行停职、停薪、不提拔、不调任、不奖励等处理;法律诉讼阶段,由金融机构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县人民法院应优先立案、审理、判决并监督其执行。